上海建桥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(试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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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八章 附 则

 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经第151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,原《上海建桥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》(建桥学院政〔2000〕150号)文件同时废止。
  第四十条 本办法由信息图文中心负责解释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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